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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信息 发布时间: 2019-09-16

富力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坚定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上班时间不上网浏览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带手机进课堂;服从组织安排,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自重自爱廉洁奉公。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八、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