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教育局、公安西青分局、区运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镇:
元宵节后,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为加强学校周边道路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防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提升学生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做好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安全无小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克服麻痹思想,由属地街镇牵头,各属地职能部门配合,开学2周内完成工作研判。研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特点,分析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把握关键时间节点,明确细化任务措施,统筹抓实抓细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的主管交通安全领导干部要实地调研检查学校周边道路勤务部署、指挥疏导、交通运行等情况,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集中开展排查,全面清理涉学涉校交通安全隐患。
开学前,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一次学校周边特别是学校门口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设置是否规范,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对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容易出现家长学生聚集且人车交织混行的区域,要通过增设隔离设施等措施,实现人车分离,防止发生车辆失控冲撞人群事件。
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寄宿制学校进行全面摸排,对集中接送学生返校的,要选用合格的车、合格的驾驶人。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街镇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区教育局牵头,在开学前组织校车企业、使用校车的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组织校车的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对接人员(校车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体检。杜绝有精神病史的、当天生病的人员、无驾驶资质人员、有交通违法的人员等参与校车运输工作。二是组织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对接人员或校车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三是对运行的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企业消除,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四是对校车运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查找易肇事肇祸的隐患点段,做好预警工作。
三、优化交通组织,全力保障学校周边道路通行顺畅。
公安西青分局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针对性调整勤务安排,重点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学校周边及拥堵节点的指挥疏导,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采取校车进校园、限时停车、共享停车、单向交通、诱导绕行等措施,缓解学校门前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
区教育局牵头,公安西青分局配合,要积极推行“校家警”管理模式,组织老师、家长志愿者、民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要启动快速处警机制,提升学校周边交通事件及警情处置效率,严防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
四、严查突出违法,坚决防范涉学涉校恶性交通事故。
每学期,区运管局牵头组织“黑校车”(非法营运学生的车辆)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镇要做好配合工作。各属地运管部门要在各学校门前显著位置,公开治理“黑校车”的举报电话。要牵头搞好调研工作,对上下学时段频繁在学校周边出现的面包车、商务车,要开展嫌疑调查,并将车辆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学生上下学乘坐非法车辆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报告党委政府,推动解决学生乘车难题。
公安西青分局要紧盯学生集中返校及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突出学校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严查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违法行为。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
五、强化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开学前,区教育局要提前组织各校开展返校交通安全提示,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开展点对点提示,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开学后,组织学校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知识常识。要形式多样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2月底前,各校要利用好“开学第一课”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重点推送“一盔一带”、“拒绝乘坐不合格车辆” 、车辆盲区、内轮差等主题教育。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全面统计学生(除坐校车之外)上学出行方式,积极发现超员车、非法营运车。公安西青分局要牵头,集中曝光一批涉学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效果。
开学后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教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团市委“小手拉大手 千警进千校”活动。区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认真落实好开学首次升旗仪式。将交通安全融入升旗仪式的讲话中。第一次活动,请于2月15日9时前将活动情况、活动照片,通过OA报交安委办公室备案。此项活动,也是我区“创文”活动之一,互动情况备查。
六、拓展阵地渠道全面开展宣传劝导
1.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制作的“开学第一课”特别节目视频课件,通过组织全体学生观看的基础上,持续利用校园内部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教具等滚动播放视频课件;在校园宣传栏、班级板报张贴、绘制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测试,切实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校讯通”“微信群”等方式,劝导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并为学生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劝导家长主动拒绝使用和租用报废车、漏检车和非法营运等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要着重引导学生不乘坐农用车上下学;号召广大学生和家长在主动拒绝乘坐不合格车辆的基础上,对报废车、超员车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3.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发动家长志愿者参与维护校门前秩序的志愿服务,号召家长接送学生时在划定的临时允许停车区域停车,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即停即离。
七、开展以“交通文明”为主题的绘画作品、作文征集活动
由区教育局牵头策划,融媒体中心、公安西青分局配合,每学期组织全区中小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一次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围绕“交通安全伴我行”、“小小交通安全参与者”等为主题,创作一幅主题鲜明、新颖、构图完整的绘画作品。由区教育局负责遴选作品。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西青区郊野公园(交通安全主题公园)中展览或在区媒体公众号中已于刊登、表扬。
由区教育局牵头、融媒体中心、公安西青分局配合,每学期组织全区中小学校4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作文征集活动。遴选出的优秀作文将在区媒体公众号中已于刊登、表扬。
评选出的优秀绘画作品、优秀作文由区教育局、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联合盖章确认,两项活动要在4月底前完成。
八、全面落实道路交通责任制工作
区教育局要组织各校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内部教职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对发生过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教职员工,各校要做好点对点的再教育工作。组织各校落实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落实禁止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不得入校的要求;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提示,将“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每学期,教育局要对各校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要目标清单化,工作成绩优缺点要一目了然。检查报告,请于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内报区交安委备案。
各街镇要承担起属地责任,各街镇教委要主动牵头,积极组织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好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
九、要落实好集体外出报备制度
教育局要定期对校车外出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各校组织七人以上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必须审批报备。各校组织教学活动、春游、参观等集体活动时,要及时向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及时向属地交警大队、属地运管大队报告。由属地交警大队、属地运管大队派人对运行车辆的驾驶人的驾驶资质、上岗证进行审查;对车辆运营资质进行核查,对车辆安全性能做临检。全部合格后,方可准备外出。临检后,禁止更换驾驶人、临检合格车辆。增加或更换,必须进行核查、检验,合格方可运行。
外出时,各运行车辆上均要配置学校工作人员,随车提醒外出人员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的部位伸出车外;遵守上下车规则;防范下车猛跑过马路;防范车前通行“鬼探头”;提醒驾驶人不能超速、超员;提醒乘车人员不能追逐打逗等。
教育局要加大各校私自外出未报备的检查力度,加强考核。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警醒一片。因私自组织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区教育局要从重处理学校主要负责人、活动组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
十、督导安排
以上涉及的相关工作,区交安委将每学期组织推动至少一次督导检查。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倡议书(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制倡议书)
2023年2月3日
附件:
携手践行文明交通 共建平安畅通上学路
——致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地回暖,万物生春,又到开学季,校园生活如约重启,为营造文明有序、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交管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驾乘接送 做文明交通好榜样
家长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规范车辆停放,对于周边设置有限时停车路段或限时泊位的学校,家长停车时应准确掌握允许停车时间和路段起始位置。接送学生途中,应做到“四个不”:一是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二是驾驶过程中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三是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四是不得允许孩子在等待通行信号或者前方受阻临时停车时上下车辆。
乘车外出 远离交通安全隐患
同学们要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是一名乘员,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违法行为。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在线路站牌候车点候乘,上车后应做到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向车外抛物,不在车厢内追逐打闹、不将头部和上肢伸出窗外。乘车时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下车时注意后方通过的车辆。
自主出行 不碰交通安全“禁区”
同学们在步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年满12周岁的同学才能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骑行中不闯红灯、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年满16岁的同学可骑行电动车上下学,需配备好安全头盔并规范佩戴。此外,还应注意,平衡车、滑板车并非道路车辆,不可作为代步工具上道路使用。
希望家长们发挥榜样力量,引导孩子不断增强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同学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引领文明交通新风尚。让我们共同努力,携起手来,多渠道、多维度打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环境,确保孩子们快快乐乐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天津市文明办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