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西青区教育局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 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3-31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文件

  西青区教育局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

  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各直属单位、教服中心、学校、幼儿园:

  按照“3·30”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市交安委和区交安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平安稳定,区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教育宣传工作,构建全区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全面推动落实责任制,提升师生员工交通文明意识,全面防范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力争不发生涉校涉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攻坚行动有序开展,西青区教育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一把书记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后管中心、教育局各科室、各教服中心的负责人及学校幼儿园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保科。各校(园)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工作时间

  (一)各单位、校(园)从即日起至5月15日,要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交通隐患等情况,对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进行摸排,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法规武保科。

  (二)5月15日至7月15日,各单位、校(园)要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

  (三)7月15日至9月20日,以严防固守为主线,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查漏补缺,区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努力做到“隐患问题归零”。

  (四)9月20日至12月20日,采取“回头看”,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全面总结攻坚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固长期作战思想,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深化落实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二十五条:“教育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的内容,组织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规定,开展工作。

  (一)责任落实

  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统筹,全面协调。与各校(园)签订《平安校园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校(园)长与教职工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每学年开学初要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承诺书》。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日常管理

  1.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的要求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2.监督校车公司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督促校车公司定期对校车驾驶人以及照管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3.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排查台账。千方百计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一般隐患全部消除,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整改不留后患。配合有关部门每学期对校(园)门前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整改。

  5.联合公安部门在上下学高峰时段,由交警、民警、校(园)保安、值班干部教师、家长志愿者组成护学岗,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推进交警、民警、教师、家长一体化落实学校门前秩序维护岗的工作。

  6.严格落实校(园)集体外出审批制度。凡校(园)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必须到区教育局和属地交管部门申请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严禁包租无正规营运资质的“黑车”集体外出。

  (三)宣传教育

  各校(园)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保证师生对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达到100%。

  1.加强交通安全法治教育。一是各校(园)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本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内容,组织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  千警进千校”活动。邀请交通安全辅导员入校(园)以案释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校(园)要紧密结合节假日、恶劣天气和季节转换等节点,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要组织专人积极策划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每月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围绕着“一盔一带”“零酒驾”“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警示教育;围绕着“争创文明好司机”“零酒驾创建”“文明交通进校园”“千警进千校·小手拉大手”“12·2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知识大学习”等主题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3.丰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利用电子显示屏、橱窗、短信、广播、钉钉、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轮安全教育“4+N”活动,“4”为规定项目: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校会,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观看一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举办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比赛;“N”为特色实践活动,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设计规划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家校合作,使交通安全宣传,看的见,听的到,全面营造良好的出行氛围。

  4.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做到“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到防患未然。让交通安全“讲起来”,短信微信“转起来”,宣传橱窗“贴起来”,校园广播“响起来”,电子屏幕“亮起来”,固定标语“装起来”,内部教育“搞起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形式推送出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履职履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立即组织专人研究部署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体系,确保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人干、有考核。各校(园)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宣传引导,落实见效。各校(园)要紧盯工作目标,聚焦宣传、靶向施策、主动作为。通过系列举措,全面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区教育局将进行明察暗访,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现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隐患未消除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各校(园)的工作方案、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由本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于4月21日前上报局武保科备案,12月15日前报总结。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