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富力中学舞蹈社团章程
信息 发布时间: 2019-09-06

富力中学舞蹈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的名称:吉祥舞蹈社团。

第二条 社团的性质:是在校德育处、团总支的领导下,由爱好舞蹈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舞蹈兴趣,让更多的同学体会舞蹈之真、感受舞蹈之美。提高艺术修养及水平,提高审美观,培养自信心,健身娱乐。

第四条 社团任务

(一)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培养和提高其综合素质。

(二)定时定点进行排练,加强对学生的乐感培养及体质的锻炼。

(三)代表学校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和舞蹈赛事,使舞蹈社成为校园内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第五条 社团管理

(一)舞蹈社是由校德育处管理、以学生参与为主的社团组织。

(二)凡承认本章程、热爱舞蹈、自愿参加社团活动的本校在籍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三)无故旷课社团将不予补课,请自行联系其他学员进行补课。

(四)不得无故不参加团队的正常训练及排练。

(五)团队领导有权利将不听从管理或者破坏什团团结的队员开除出团队。

(六)在社团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以社团利益优先。

第二章 日常活动

第六条 社团的活动时间、地点:

(一)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的活动课时间(周三第八节);

(二)社团的活动地点:三楼舞蹈教室

第七条 社团的活动纪律要求:

(一)每次活动,必须准时到达训练地点,并携带学习用品;

(二)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

(三)按时完成所学的舞蹈等内容;

(四)爱护排练场地的设施。

第三章  社  员

第八条 入团条件:

(一)拥护并自愿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热爱舞蹈艺术,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第九条 社员的入团程序:

(四)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填写并提交入社申请表;

(五)由指导教师和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一周内安排面试,面试通过,方可正式入团。

第十条 社员的退团程序:

(一)新社员在入社一个月内,为试学期,通过学习培训后,由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决定除名或转正;社员参加演出或比赛时,由指导老师根据舞蹈艺术要求及团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

(二)正式社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退社,如中途退团必须经指导老师及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退团,否则以违纪,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三)社员入社超过一学年后,退社要提前两周添写退社申请,由指导老师、社长签字后,方可退社;

(四)对违反社团的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学校处分。

第十一条 社员的权利:

(一)社员享有发言、表决、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社员有权了解章程、组织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社员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社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舞蹈团的权益;

(二)执行社团的决议、支持社团各项工作,接受指导老师及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完成社团下达的各项合理工作或任务;

(三)社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思想品德水平,尊重指导教师的劳动,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社员大会;

第十四条 社团成立了管理委员会,设指导教师1名,社长1名,副社长2名。

第十五条 社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团,愿意为社团奉献;忠于社团,忠于本职工作,团结合作,工作积极认真,服务同学;

(二)具备管理的经验,熟悉校规校纪,有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等综合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魄力;

(三)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有良好的评价,具有威信和影响力,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六条 社团管理委员的任免:

(一)本社的社长由社员选举产生,各部长由社长聘任,各部门干事由部长聘任;

(二)管理委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离职,期满后,在每学年初由社长组织管理委员新届选举,管理委员任职不得超过两年;

(三)因违反社团章程、校规、校纪及不积极执行团内决议或本职工作的成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消职务接受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 社团管理委员会职权:

(一)社团章程的通过与修订;

(二)社长及管理委员的选举或者罢免;

(三)管理委员工作报告的听取与审查;

(四)审议社团的提案,讨论决定社团重要活动事项。

第十八条 社长职权:

(一)是本社的核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社团的一切事务并负责监督、考核各部门部长及社员;

(二)享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调动权,推荐、任命社团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审查社团管理委员的资格;

(三)制定社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组织召开社团管理委员会及全体社团大会,并定期把工作情况向指导老师和课改处汇报;

(五)设立意见箱,定期进行问卷调查等,及时了解社团的工作及学习情况,并对反馈的意见及时整理,并在社团管理委员会议中审议。

(六)协调各部门工作并监督工作落实,保证管理委员会内部决策科学、民主。

第五章  社团会议

第十九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

(一)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会议,由社长主持。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管理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会议,讨论社团各项议案、工作总结,检讨得失及工作计划等相关内容;

(三)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要、考勤情况等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条 全体社员会议:

(一)定期召开,至少两次大型会议,第一次,学期初,新任干部竞选、公布本学期活动计划等,第二次,期末,学期总结,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汇报、表决、选举、宣布管理委员会决议、决定等;

(二)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要、考勤情况等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一条 会议要求: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守时观;

(二)不论职位高低,出席会议的各部门人员都公平、平等的享有发言权、建议权、反驳权等权利;

(三)会议时要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进行商议、讨论,注重会议的效率,会场的秩序。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二条 请假原则:

(一)如不能准时参加社团的活动,要提前与社长或指导教师申请并说明理由,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活动,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二十三条 管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节处理;

(二)对无故迟到三次,折合为一次旷课;

(三)一学期内旷课两节者,给予处分,开除社团,接受学校处理;

(四)一学期内,如极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章  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 评优条件:

(一)本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团结同学,学期活动全勤(除请假外)者,均可参加优秀评选。

第二十五条 评优考核办法:

(一)社团实行考核制度,包括活动考勤、活动表现、学习成绩等各项日常量化考核,根据管理制度进行加减分,每周汇总一次,并进行存档;

(二)对社团工作做出贡献、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给予量化加分或奖励;

(三)每学年汇总每周量化成绩,并结合社员投票、指导教师评定等评出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优秀社员及社团突出贡献者等奖项,并颁发相应的奖状证书,如无符合要求的取消奖项。

第二十六条 如有下各项情形之一,予以处分或开除社团:

(一)言论行为有损本社声誉,破坏团结,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且有实据者,予以警告或勒令退社,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二)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行为,经社团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并根据学校相关条款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同学给予除名。

第八章  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在7日内,报校课改处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天津市西青区富力中学德育处、团总支。